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,日前,教育部对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出指导意见。意见指出,在义务教育阶段,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需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。
意见称,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,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,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,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。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、艺术等课程中,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。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。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、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。